春秋中文社区's Archiver

大洲 发表于 2010-06-20 17:43

小城旧事系列散文

[b]序[/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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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清自己从什么时候起,爱上了文学,爱上了写作。依稀的最早记忆,大约在我十岁时。那时“文革”刚刚兴起,红卫兵到处宣传演出,最流行的是类似于群口相声的“三句半”。我们那时,上学已很不正常,玩的时候多,街坊中大大小小的孩子一起玩,也难免拉帮结派,互相攻击。我那时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偷来父亲的大笔记本,用蘸水钢笔在上面给一个极调皮的小孩画起了漫画,漫画下面配的就是“三句半”。三十五年前的事了,如今还能记得的几句是:“太阳出来一片红,某某去找某某某,干什么,钓鱼。两人来到鱼塘前,亲亲热热钓鱼玩,鱼儿上钩拉鱼竿,滑钩……”接着写的是他们回家后如何煮鱼汤喝以及一齐拉肚子的事。这里的“某某”是那男孩,而“某某某”则是一个经常和我们吵架的女孩。小画册在小伙伴中快乐地传阅着,虽然最后不知所终,我却因此得到了“有文才”的评价,也可能就是从那时起,我对文学产生了浓厚兴趣。现在想来,仍觉不可思议的是,在那样极左的年代,在那样幼小的年龄,怎么会写画出那样的“爱情”处女作。后来便是见书必读了,读了书,还要添油加醋地讲给小伙伴们听。有时嫌书上的故事不过瘾,就自己胡编。现在还能记得的,是在城郊野地里捉蚂蚱时,给小伙伴们编“大脚大手”和“小鬼火”的鬼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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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B3[/M"h:g!s2F#n.s     初中时写的记叙文总是被当作范文,又因为那时读了更多的文学书,竟然认真地做起了文学梦。上高中时就开始写小说了,大约写了二十多篇,十多万字,不仅在课堂上偷偷传阅,还曾给当时上海的一家很有影响的文学杂志投过稿,而收到的铅字退稿信,竟使我和同学们兴奋不已,好像那作品已被发表了似的。如今那些小说几乎全都遗失,唯一保存下来的是一本题名为《鸿沟友谊传》的带有自传性的三万多字小说。小说用白纸装订成册,作了插图,并且用仿宋字誊写,极力做成书的样子。有一次心血来潮,翻出来让上高中的女儿读,女儿竟读得津津有味,而且还啧啧称奇不已。我想,这倒不是因为写得如何好,而是因为那些稚拙的文字真实记录了三十年前的中学生活,而那时的学生生活,在今天看来,已似天方夜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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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y{g j"M     但那时的爱好文学,并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家里反对,因为乱读乱写带来的可怕政治后果,实在屡见不鲜。语文老师也不支持,说写作是危险的路,不说“文革”初期几乎所有文学作品都被打成大毒草,就是新创作的作品,今天发表了,明天也有可能被批判,作者的前途,就此毁掉。但我总是执迷不悟,总是如饥似渴地读,兴致勃勃地写。而我之所以如此痴迷文学,是因为文学给了我许多极美好的精神享受,是因为我性格上的固执和叛逆:我喜欢的事,我就要做到底,别人越反对,我就越坚持。直到下放农村,我也依然在繁重的劳作之余,读书写作不辍。但事实却不幸为师长所言中,读书和写作果然对我的前途产生了负面影响。好在我下放二年半时,“文革”结束,高考恢复,正是因为对文学的痴迷,我才有可能成为文革结束后首届本科中文系大学生。但这时,我却陷入误区:突然零距离接触大量中外文学名著后,竟然不敢动笔了。眼高手低,几乎是大多数中文系科班生的通病。于是一恍十年,几乎没再动过笔,成了一只典型的书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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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因为教文学课有所心得,就动笔写文学评论。又因为我的学生编报纸副刊,在他的鼓励下,就写散文。再后来调进报社编副刊,写作的欲望重又强烈起来,而那时早已过了而立之年。此后便一发而不可收,竟然在全国大大小小三十多家报刊发表文学评论、随笔杂文和散文几十万字。几年前出版了《无稽的诗话》,这是一本文学评论和随笔杂文集。文学评论,是自己的读书所得,随笔杂文,是读社会读人生的感受。收录在《小城纪事》里的散文,则是在读自己——半生的所历所闻。具体地说,“城南旧事”专辑讲述的是自己童年少年时代的故事;“浮世小绘”专辑写现世令人啼笑皆非事;“家事春秋”专辑写家庭琐事趣事难忘事;“人在旅途”专辑则是自己步入青年中年后的人生经历。而这本由一百篇散文联缀而成的小册子之所以题名为《小城纪事》,是因为其中的大多数篇章写的都是发生在我所生活的这座小城里的故事,即使是那些发生在外地的故事,也都与小城有着某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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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 \!V'v!]     我生活着的这座小城,坐落在苏北京杭大运河与陇海铁路的交汇点上,她虽然没有悠久的历史,也没有闻名的风物,但她却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以“运河”命名。古老大运河流经处的小城镇实在是太多太多,而独享其名的却唯有她。1955年县城搬迁至此,我1956年出生,几乎是与这座小城一起长大的。十八岁之前,除了偶尔去过乡下姥姥家和山东老家外,我几乎从未离开过县城。1975年7月,高中毕业的我,终于离开了她。这是真正意义的离开,因为户口迁移了,我成了下放知青。此后,在本县农村插队二年半,在徐州上大学四年,在淮安教书三年半。1985年7月,整整十年之后,我的户口终于又迁回了这座小城。现在的小城,无论是地域还是人口,都是建城初期的许多倍了,而且已初具了中等城市的规模,几十年前的房屋街道旧貌换了新颜。我有时故地重游,不由会发出世事沧桑的感慨来,当年的孩童如今已是中年,而当年的那些叔叔阿姨已步入老年,但城市却年轻,正像初升的朝阳。我常想,作为土生土长的小城的“土著居民”,应当用自己手中的笔为我所热爱的小城做点什么,于是就有了这些生活实录的文字,希望这些文字,能从某些侧面,反映小城人的生活变迁,反映小城的历史变化,进而让人们从细微末节处,感受到社会变化的日新月异。-a7zjc:Me

\8bG!D,BpFsI7A     虽然写了许多文字,但还不能算圆了少年时代的文学梦,充其量只是过了一把写作瘾而已,因为我的这些文字与真正意义的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还有相当的距离,也因为少年时代的文学梦太美丽太远大。记得上中学时,最常写的作文,就是“记一件难忘的事”或者是“记一个难忘的人”,而我的这些文字,大致也还是这类习作的路数。用笨拙的笔墨记录下的这些我所难以忘怀的人和事,如果也能让读者难忘,那真是莫大的收获和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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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     生活因写作更加充实,只有充实地活着,生命才益发显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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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 发表于 2010-06-20 17:44

[b]1、跑反[/b];|,Mw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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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年年底,造反的两派早已斗腻了走资派,相互之间开始由文攻转向武斗了。属于最小的走资派的父母亲,趁机带着弟妹们,逃离县城,到乡下的姥姥家避难去了。县城的家里,只留下我和外爷看家。)b8d*pBJ:`
    据说两派是为争夺县委县政府的大印而大打出手的。先是一派把另一派赶到人民剧场里,接着又把他们逼到人民剧场的楼顶上。我那时家住在与人民剧场隔了一条街道的名叫高台子的居民区里,常常与街坊中的孩子们,爬到院中的大枣树上看热闹。只见那楼下人或用弹弓朝上射,或组织敢死队拿着木棍铁棒头戴安全帽朝上爬;那楼顶人,或拿棍棒猛击,或揭瓦片下掷,双方高音喇叭还不断播放语录歌和劝降书。相持数天后,终于有人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死人的一派声言要为“革命烈士”报仇,未死人一派抓紧调援兵,武斗急遽升级。外爷害怕了,说咱得跑反——他给我解释,跑反就是旧社会打仗时,老百姓离家避难。第二天早晨,阳光明媚,但又清冷,街上有不少臂戴红袖章、三五一团的人,在交头接耳。我们急忙穿过菜市场,绕道火车站前的乱坟岗子,穿过铁道线,一路朝北走去。j8o,Mr l g
    出县城七八里,遇到一个拉板车的。外爷拿出烟袋让人吸,人家不吸,就让我上了车。外爷不停嘴地讲县城里打派仗的事给那人听,我则迷迷糊糊睡着了。到了官湖街,那人到家了,我与外爷在路边吃了饭,他又给我买了一些花生,就上路了。外爷还是不停地说话,讲故事,我则不停地吃着花生。不久,花生吃完了,外爷的故事也听腻了,我就喊累,坐在地上不想走了。外爷叹口气,说花生吃完了,怎么不早说,现在走在漫野湖里,到哪儿再买;现在天都快黑了,野地里有狼,要抓紧走。外爷到路边找了两根木棍,一人一根,有时他牵着我,有时我自己拄着走,轻松了许多。如今回忆路上的情形,已经很是模糊了。依稀可以记得的,是天傍晚的时候,在一个村里,向人家讨水喝,我差点被狗咬了一口;只记得走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外爷给我拾过花生吃,他自己还拾过山芋吃;只记得天黑后,在一个小镇子上,有宣传队演出,我们挤进人群看了一会;只记得后来走在大山边,山很黑很高,像个大妖怪,很恐怖;只记得我的身上因为不停地出汗,潮湿而又冰凉,肚子又饿,而那路好像永远走不到尽头,于是我想家,想父母,想弟妹,想邻居的小伙伴,心里凄凄惨惨,眼泪老是在眼圈里打转转,两腿木木地,脑子里也木木的,只知跟着外爷机械地往前走,走,走。十一岁的我,和六十多岁的外爷,一老一少蹒跚地走在野地里,真是一幅典型的跑反图啊! BUZ CK T*KFk$w
    当我们走上一座大桥时,外爷突然兴奋地喊了起来:“到家了!到家了!”这时,他不知哪来的劲,竟然背起我,大步如飞。终于到家了,外爷放下我,使劲敲门,门开了,涌出许多人,都围着我,说真不容易,这么小的孩子,走这么远的路。小姨还抱起我来,不住嘴地喊“俺大外甥”。母亲大声说:“都快半夜十二点了呢!”姥姥忙着去做饭。我被抱到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第二天,我成了英雄,左邻右舍的人,都来夸我,都来听外爷讲县城里两派打仗的事,讲路上怎样把我一步步哄到家的,热闹了好几天。但不久,我们全家又开始跑反了,因为派仗已从县城打到了乡下,而且已发展到动刀动枪的地步了。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冰冷的早晨,舅舅推着一辆独轮车,一家六七口人,朝山东郯城的老家奔去。从未出过远门的我们这些小孩子,走在沂河高高的大堰上,感到从未有过的新奇,大家互相嘻闹追逐着,与我那天的跑反相比,简直又是一件开心的事了。

大洲 发表于 2010-06-20 17:45

[b]2、小名[/b];B~:tN,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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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小孩子都很娇贵,起个小名,做父母的都要绞尽脑汁,有的还要兴师动众。可我们小时候却不是这样,取的小名大都简单明了,好像随手捡来似的。
v@+})~4HY [5L     记得街坊中有一家住在大路口,父亲在平马车社拉板车,长子便叫“大路”,一者就地取材,二者拉板车的最喜欢走大路。第二个还是男孩,干脆就叫“二蛋”,哪有男孩不长蛋的?三子生下来就是个大胖小子,又处在三年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形象分外喜人,就叫“三胖子”了。吃饭时,一声“大路二蛋三胖子”,合辙押韵,一呼三应,特别入耳。临街一排住着三户烧茶炉的。那第一家的男孩叫“黑孩”,茶房里整天烟熏火燎,煤灰弥漫,不是“黑孩”才怪呢!第二家的男孩叫“老旱”,天老是旱,茶水自然就好卖啦。第三家的男孩叫“转运”,取“时来运转”之意,做父母的显然不希望子承父业,将来儿子的命运能够转好才是。
\2n"Dtp3u [     鞋匠的三个儿子个个长得都很俊,却“大丑”、“二丑”、“三丑”依次叫来,说这是反着叫,越叫丑就越能长得俊。还有一户卖烟酒的人家,酷爱打牌,三个儿子竟然以“丁勾”、“皮旦”、“老K”为名,实在令人忍俊不禁。那时还不兴计划生育,独生子极其娇贵,因而取小名也就要特殊些。街坊中有三家的孩子是独子,一个叫“根”——命根;一个叫“贵”——宝贵;一个叫“娃”——叫起来挺嗲的。其他小孩还有叫“全家”、“保全”、“互助”、“小房”、“冬生”、“建军”、“小喜”什么的,来历大都在名中明摆着,叫起来也都十分琅琅上口。说起女孩子的小名,那就有些寒碜了。那时的人重男轻女,因而取名也就分外不用心思,什么珍、芹、彩、英、侠、花、兰……,不怕重来复去,只管叫就是了。如果家中女孩儿多,那就大彩、二彩、三彩……地依次“彩”下去,倒也十分省心。有一家生的第五个还是女孩,一气之下,连“五花”都不给了,就叫她“臭盐豆子”,也不管她将来大了提不提意见。你也别说,这一“臭”不打紧,第五个竟是个男孩。那是1969年,造反的红卫兵两派正搞大联合,于是就给他起了个“联合”的小名,既喜庆又有时代感。.w(Nz1i9N"^ R V j
    我家弟兄三个。二弟出生那年,正值五八年大办工厂,于是取名“工厂”,十分时髦。三弟出生那年,夏天特热,而他出生那天,正是立秋,天气骤凉,于是取名“秋凉”。后来有爱好文学的朋友,说他的小名取自宋词中的名句“却道天凉好个秋”,这实在是过誉了。我是国庆节刚过不久出生的,就取名“华”,意取“中华”,很响亮,也很新潮,是那个年代里叫得最多的一个小名,左邻右舍中,就有同一年生的三个小男孩叫这个名字。后来为了便于区别,一个叫“大华”,一个叫“中华”,那个出生月份最晚的,便叫“小华”,而那个叫“小华”的小男孩,就是今天已逾四十岁的我了。

yxc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10-06-20 17:49

楼主的小明是不是当年要逞威五大洲的意思

刁蛮 发表于 2010-06-20 17:58

支持一下

石路千寻 发表于 2010-06-20 19:05

顶  持续关注

化外流民 发表于 2010-06-20 22:20

頂一下表示支持~

秋心 发表于 2010-06-21 16:38

娓娓的叙述似乎让我们回到了那个年代…… 相信《小城旧事》会是一部中国近代史!很是期待,望楼主尽快继续

blcx 发表于 2010-06-21 17:11

[b]回复 [url=http://bbs.cqzg.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24024&ptid=792108]8#[/url] [i]秋心[/i]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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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

君子若兰 发表于 2010-06-21 23:06

那个年代的事情看了让人感到很亲切,好像又回到了从前。一切都历历在目。

书生无用 发表于 2010-06-22 08:20

:handshake

yxc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10-06-22 21:05

还没有更新呢

石路千寻 发表于 2010-06-22 21:13

是哦  期待中……

大洲 发表于 2010-06-22 22:39

第3篇  看“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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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x,R0z Kw4Quuh     六十年代,县城里只有一座露天电影院。那时,文化生活极其贫乏,所以看电影就成了我们小孩们夜晚的赏心乐事。但家家刚够得上温饱,哪里会舍得天天拿出五分钱买张电影票让我们去“高消费”。但电影无论如何是要看的,于是,看“白电影”便应运而生了。PfW4?SX1W
    所谓“看白电影”,就是不花钱看电影,也即白看电影。它大致可分为合法和不合法两种。合法的,就是当你个头不足一米时,只要有大人带着,就可大摇大摆地免票步入电影院。但这种看“白电影”的合法权利,要不了几年,便会被自己那不断增长的身高给无情地剥夺掉。此后要看“白电影”,就只好去走一条艰险而又刺激的“不法”之路了。开始时,我们只知道从正面进攻。剪票的时候,守在门边,一旦把门人与人争吵起来,就不顾一切地从他身下窜过,胯下之辱,那是值得的。要不就瞄上一个面善的大人,弯腿缩腰,帮他抬一下凳子,或者像个“跟屁虫”,钻进他的大衣后面,碰巧也能蒙混过关。再不然就顺着大门缝往里瞅“窄银幕”。一道门缝往往会串糖球似地挤上好几个执着的小脑袋。电影演完了,脖子也累转了筋。但可恼的是把门人不断走来走去,有时干脆一屁股把门缝堵个死。此时你还得忍气吞声,否则的话,撒一把土,吐一口痰,弄得你“满面尘灰烟火色”,那才得不偿失呢!:WEsh5j/_9Y{r
    正面进攻的风险毕竟太大,扭着耳朵被从门里揪出来的时候也不少,于是又有了迂回包抄的战术。电影院的后墙根有一个大阳沟,黑乎乎,粘叽叽,外接一个藏污纳垢的臭水塘,但对我们来说,却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暮色苍茫时,先扔几个石子火力侦察一下,然后便撅臀,耸肩,弓腰,作狗爬状,匍匐而过。尽管浑身臭得像屎克郎,但心里却充满了解放军冲过敌人封锁线时的兴奋和自豪。不过天长日久,总有悲剧收场的时候。那被电影院的人发现时拳打脚踢、原路送回的惨相,至今想来,仍令人不寒而栗。地道战失利,还可空中作战。垫砖头,搭人梯,先把墙头上的尖玻璃敲掉,然后便可将军般地骑上去高瞻远瞩了。若值盛夏,凉风习习,神清气爽,和电影院里那些臭汗淋漓,拥挤一处的有票观众相比,不知要风光多少倍!但得意忘形时,电影院的人会猛然怒吼一声,再饶上几把石灰粉,使你永远不再想当骑墙派。
9O7ab4j{     随着年龄增长,智商提高,又有了智取的绝招。撕下红红绿绿的电影海报,用针扎出一张张带锯齿孔的票面,然后用笔精雕细刻上票价,自以为几可乱真了,就在灯光暗淡、人多拥挤时,怀揣着一颗要跳出喉咙口的心,去演出一幕精采的“智取威虎山”。但时运不济时,纵然“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也难逃把门人的一双金睛火眼。他会嘴上吼着“小孩想哄老人钱”,脚踢手扭地把你轰出去。而此时周围的人像看耍猴似的,还会对着你来一阵开怀大笑。终于到了山穷水尽的那一天,而我们也蓦然发觉自己已是一个“英俊少年”了,那些偷鸡摸狗的种种看“白电影”的勾当,从此便再也不屑一顾了。

大洲 发表于 2010-06-22 22:40

第四篇  贵族游戏
z Qc;I$l%bU*M2C#]    许多“贵族体育运动”,其实和我们小时玩的游戏,何其相似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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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b+UW?]-b/X L     相距十多米远,放上一排砖,然后用砖头去砸,砸倒得多并且砸坏得多,便是赢家。这种名叫“打土地老爷”的游戏,就极像打保龄球。但胜者却没有奖励,而是由负者头顶着砖块围着场地转上三圈,再搬来好砖重新摆好。这游戏还有许多变招,为增加难度,把砖竖着放;为增加击打效果,在砖顶上放一块半截砖,或者二三块砖高高地接在一起;为增加喜剧色彩,像多米诺骨牌似的,排上很长一溜砖,看谁击倒的多。不过打土地老爷也极有风险,因为游戏的最佳场地,总是堆满了砖头的建筑工地,而一场游戏下来,难免不会遍地碎砖狼藉,若被看工地的人发现,不仅挨泼妇般的臭骂,还要追打得老远老远,并恫吓要到学校去告状。那惨痛的结局,比被我们痛打的“土地老爷”,实在强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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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l;q-}/Eo.sE m      打土地老爷是城里小孩玩的游戏,而与打高尔夫球极相像的打蜡枚,则是农村小孩的发明。我就是放暑假时,在乡下姥姥家跟小舅学会的。那作手杆的,是一根米把长的带弯头的木棍,蜡枚则是两头削尖的揸把长的柳树棒。最佳的场地,则是生产队宽阔的打麦场。将蜡枚放在高岗上,让一端高高翘起,用手杆带弯的一头,猛砸下去,待蜡枚高高弹起时,再用手杆对准蜡枚全力向上向前击打,那蜡枚便划着优美的弧线飞了出去,谁打得远,谁就是赢家。因为打蜡枚是既要技巧又要力量的,所以自诩为打土老爷能手的我,打起蜡枚来,却就显得既笨拙又无力了,不是打错了方向,就是只打出几米远,有时甚至把蜡枚打到自己的脑袋上,让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小孩子,笑掉大牙。于是就想和他们比打土地老爷,他们却不屑一顾:一者把好好的砖打碎,太作恶,二者这种游戏比起打蜡枚来,也太简单。直到假期结束,我才勉强达到二流水平。回到县城,言传身教给我的那一帮“土地老爷们”后,我又成了篮球场地上的“蜡枚高手”了。#_^ D`"R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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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琉子虽然是用手弹,形式却极类似打台球。在两米见方的空地上,四角用大号琉子按下四个窝,然后每人出二到五个不等的小花琉子,堆放在四窝中间,通过剪刀锤子布决定先走后走。那先走的人,像小叭狗似的趴在地上,从任选的一窝,用大号琉子稳准狠地弹向琉子群。输赢便是看谁把小花琉子打进窝里多,而打进窝的便成了战利品。技不如人者,眼看着自己的花心小琉子都进了别人口袋,这时便会拿起大琉子,对准人家的大琉子猛击,将大琉子击碎。这时便难免发生口角,一口一个“孬蛋”的不欢而散。这时膝盖衣肘处抹的都是泥,而且泥还都塞进了衣服丝里,掸也掸不掉,而那两手更是黑如熊掌,回家只好去挨老妈臭骂。那时街上有个弹琉子高手,无论琉子多歪多斜,都能一击打进窝里去。他整天提着个布袋子,专门找人弹四窝,据说有一天赢了一百多个琉子。这家伙颇有经济头脑,经常把琉子半价卖给货郎或者别的小孩,然后再从别人手中赢回来,这一来一去,有时一天竟能有一块多钱的收入呢!不过文革中,小孩们对他群起而攻之,说他是赌博鬼,把他狠斗了一通不说,还把他的琉子全部没收,大家一分了事。当然琉子的玩法极多,大多数的输赢,只是纸叠的三角菱而已。因为有着物质的奖励,所以弹琉子的游戏最流行,即使寒冬腊月,手冻得又裂又肿又僵连琉子都捏不住了,但用嘴哈上几口热气,照样津津有味地玩。现在有时也见小孩拿琉子玩,然而到处都是水泥地,想玩打四窝那样复杂有趣的游戏,却是不可能的了。

大洲 发表于 2010-06-22 22:41

第5篇      捉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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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跻身于名贵佳肴的老鳖,以前就是一两角钱一斤,也乏人问津。因为老鳖太腥了,烧过鳖的锅,几天都涮不尽令人反胃的腥气。还太脏,臭气熏天、浑浊不堪的汪塘便是它经常出没的乐园。最主要的,是没吃头,斤把重的一只老鳖,挑不出二两可口的蒜瓣肉。至于老鳖有什么祛病益寿的高蛋白,那时无人知晓,大家只知道能填饱肚子的粮食,才是世上最好的食物。而小孩子们之所以特别喜欢捉老鳖,是因为它好玩。可以用小棍敲它的盖,让它赛跑;可以用小草棒让它咬住,把它的头拽得老长老长;可以不断地掀翻它,看它四腿朝天六体摇摆艰难翻身的滑稽相。乐极生悲的时候,是手指被它死死咬住,这时只好割下它的头来。本该长寿的老鳖最终在玩弄戏耍中短命地呜呼哀哉了,于是大家赶紧四处找来柴草,将那长垂着软绵绵头的死老鳖架在火上烧得只剩下鳖盖,然后拿到药材收购店里五分一角地卖掉,然后再洋洋得意地回家向大人报功。#w,qb.]N#VX8k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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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捉鳖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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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炎夏日的中午,老鳖会到陆地上来晒盖。鱼场阡陌交错的土埂子上,成百上千只老鳖一个挨着一个排着长队,朝着天空使劲伸展着长长地脖胫,小眼也眯缝起来,惬意地享受着日光的沐浴。这时临近大路旁的杨树荫下,就会坐满乘凉的人,津津有味地欣赏这壮观的场面。在塘子里嬉水的我们,当然不会错过大显身手的机会,就悄悄地潜着水从四面八方向老鳖们包围过去。是像大雁似的早已立了哨兵,还是听觉犹如雷达般敏锐,当我们从水里钻出,看那老鳖近在咫尺几乎唾手可得时,那些平时爬行起来大摇大摆慢慢腾腾的鳖,此时若有神助,顷刻间四下落荒而逃,迅即了无踪影于水波之中。但也有身手不凡的,将捉到的老鳖高高举过头顶,踩着水昂着头,陶醉于水中和岸上此起彼伏的啧啧称赞声中。4WhJ T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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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可用叉子捉鳖。拿一根粗车条磨制的带倒刺的叉子,围着水塘转悠,看到水面上有串串水泡冒出,知道那是老鳖在喘气或者放屁,就慢慢淌过去,用脚踏住鳖,再用叉子猛叉,一逮一个着。而钓鳖要比钓鱼更有趣。磨尖中号缝衣针带鼻眼的一端,制成横钩,或用抓老鼠的爆炸钩,挂上鲜猪肝,找一片偏僻的脏水塘,看浮子似动非动地缓缓下沉时,就慢慢地拉,一天钓上十只二十只,那实在是小意思。还可以“守株待兔”捉鳖。夏日里在马路边扯个破席子乘凉,半夜里觉得脚边有东西蠕动,起身一看,是一个大老鳖找窝下蛋找错了地方。家里的水缸后或者烂砖堆里,也经常可以捉到老鳖。有一次,我一个人到水塘边闲遛达,发现一个取水用的土坑里竟有一只小脸盆大的鳖正在徒劳地向上爬。我兴奋地跳下去,用土块朝它头上一砸,趁它缩进头,就捏着上下鳖壳,把它抱回了家。遗憾的是,尽管我用一个大木盆将它盖住,但看完电影回来,它还是逃得无踪无影。第二天一大早我又到那个土坑去,竟然发现了一窝老鳖蛋。于是喜滋滋地把鳖蛋捧回家,包在棉花团里,每天还要时不时翻出来对着阳光看看。终于有一天不小心碰碎了一只,壳里出来的不是鳖,而是臭臭的黄水。小伙伴们都说亏,早知如此不如煮了吃。#O1m R{ deT

g/JOm o;O }%| ^ `\     有一次捉鳖最为难忘。一天,我在鱼塘的堤埂边看到一枚拇指大小的蛋,就用棍子敲碎,里面竟爬出一只带肚脐的小鳖。于是又用小棍子在塘边乱戳,不仅又翻出一些鳖蛋,还翻出不少小鳖来。仔细观察,那堤埂边泥地上的小孔,就是小鳖的呼吸通道,而这样的小孔,竟密密麻麻到处都是。我兴奋地大呼小叫着跑回家拿盆,许多小孩也纷纷涌来。那一天我竟然捉了一脸盆的鳖!但这鳖太小了,最大的也不过巴掌大,小的只有五分硬币大,鳖盖都还没长硬梆呢!好在鳖易活,就把它们养在了水泥池里,还放了几大盆河泥,让它们蛰伏起来。正当我做着卖鳖盖挣大钱的好梦时,一场大雷暴雨袭来,待到雨过天晴时,小鳖们竟都不知了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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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uZ }2K3K     如今已很难见到夏日里老鳖晒盖的壮观景象了。据说野鳖极少,价钱比人工养的鳖要贵好几倍呢!那些手头阔绰而又极需大补的食客,到了酒店,指名要吃的,是野生鳖。

大洲 发表于 2010-06-22 22:42

回复留言的朋友
#K\1k1\Xv&G6V ]1]*\
.R~;\ B L j^[G5I 读我,于我
8E@4Nzv7@v 就是一种幸福4h8Ky ILa[I W#[,y
我的那些回忆,
X bc){7tu#T 是一个时代的回忆h!Yz:M%?}7o A&[
历史不应忘记
S2NMfN.[W7TC^B/Z 历史,-BtQX0u+w'V
曾经有过生活或日子ovg5JqMl
才是生命的最最珍贵。

书生无用 发表于 2010-06-23 11:15

[b]回复 [url=http://bbs.cqzg.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25891&ptid=792108]17#[/url] [i]大洲[/i] [/b]
6`t.G[b]$Y9i.U
Apr,Chd 看电影的经历,打砖头的经历何其相似。捉鳖道是没有

大洲 发表于 2010-06-25 21:31

[b]“劲疙瘩”[/b]
@*A,O5]5ao4s0\
O%H(M _7h2y     “劲疙瘩”是大城市下放来的那位知青的外号。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方脸,大眼,因为红朴朴的脸上满是青春痘,于是我们就给他起了“劲疙瘩”的绰号。劲疙瘩走起路来,挺胸昂首,是舞台上正兴时的样板戏英雄人物的模样,加之他又总是绿军装不离身,真是帅呆了。而我们之所以对他敬而并不远之,是因为县文化馆选拔上来的能歌善舞的五六个知青,就他最没有城市人的架子。|+YI6q,|0WC#F:`

s3gwY%T M,_     那时正处在文革中期,课余时间多得没法打发,就经常在文化馆里瞎转悠,一来二去,我们就和劲疙瘩交上了朋友。劲疙子喜欢打篮球,又总是和我配对,因为他太强,我太弱,他因此还给我起了一个很不雅的绰号,叫“瘦鬼”。在与我几次极不成功的配合之后,他只好无可奈何地独立作战了,而我只有发球和为他叫好的份儿。有时他也会恶作剧,看我无精打采地跟在别人背后瞎跑,就大喊着“瘦鬼”,把球猛传过来,打得我一个趔趄。看我仰面摔在地上,他便孩子般哈哈大笑。激怒了的我,会拾起球来,猛传猛上,倒也能进一两个球。这时他便鼓掌叫好,还说:“这才像个男子汉!”0s h)N9^/Z+KL QM

Zy*]G_lY     劲疙瘩的笛子吹得好极了。他总爱在花园中的石凳上盘腿而坐,眯起眼来,一曲接一曲地吹着。有时满脸笑意,有时又满脸是泪,直让我们感到莫名其妙。有一次中秋之夜,月光如洗,他端坐在草地上,一遍遍吹着一首叫《苏武牧羊》的曲子,竟吹得我们心情都抑郁起来,而他更是泪光闪闪。他还用竹竿子给我们一人制了一个小笛子,教我们吹。那一阵子,我上课时总是双手拿着杆钢笔,几个手指头乱动地练指法。放学时,还从书包里拿出自制的笛子,一路吹着朝家走,神气极了。到了晚上,大家都到文化馆的花园里,在他的带领下,集体吹奏,呜呜啦啦的,竟招来许多大人小孩围观。
&oGN1^!MZ4d
Fr;q6q5sg     劲疙瘩画画刷标语的时候,我们为他提颜料,他常把剩余的广告色让我们装进小药瓶里,调成一二十种颜色,教我们画画写美术字。到剧院里演出,他会让我们给他拿乐器,蒙混过关。他当展览解说员,我们便享有可以触摸实物的特权。他还教我们吹口琴、拉二胡,还给我们讲故事、破迷语、背古诗。文化馆里的人,都不无妒意地和他开玩笑,说我们都是他的徒弟。 h-V!Di!b'mZ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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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高兴的时候极少,动怒的时候只有一次。那天我们同往常一样找他打篮球,可一推开门,他就怒冲冲地连拥带搡地赶我们走。我们很生气,偏不走,就悄悄从屋后窗缝朝里瞅,只见里面的床沿上,竟然坐着一个梳着大辫子的女青年,极美,像画出来的一样。听口音,看样子,也是知青无疑。但两人都低着头不说话,听了半天也没有听出一点明堂,就满腹狐疑地四散而去。后来才听说,这女知青是他的对象,因为推荐上了大学,就把他给甩了。劲疙瘩因此很长时间高兴不起来,我们也不敢接近他。但慢慢地,他又恢复了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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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高中时,劲疙瘩调到城西一个大企业放电影去了,见面的机会已是不多。此后我下放、上大学、到外地工作,就再没有见过他的面。有一次听人说,他早已调回大城市了。

大洲 发表于 2010-06-25 21:32

[b]十字街口[/b]fec rp 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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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货大楼前的十字街口,文革前,是县城最繁华的商业中心,文革时,它又成了最热闹的政治活动的大舞台。3S c}-c7Y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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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的记忆,是新华书店的红卫兵,在十字街口火烧刘少奇“黑修养”(《论共产党员修养》)。红卫兵们义愤填膺,怒不可遏,先把书撕得粉碎,再扔进大火里,还用棍子搅,把书完全烧透,再用锨高扬起,让风把纸灰吹向天空,消散得一干二净,唯恐留下片言只字的破残纸片,毒害革命群众。我那时既觉得烧火很好玩,又觉得崭新的书本子,烧了实在可惜,要是叠元宝,不知能玩多长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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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i Se f/j4HJ2N     继之而来的,是看到柳琴和梆子剧团的红卫兵们,高挑着帝王将相的戏装,在县城的主要街道上游行。平日里仅能在戏台上远远观看的古戏装,如今伸手可触,围观的革命群众便异常兴奋。但十字街口的一把大火,烧得那些华丽的古装戏服顷刻间烟消云散,烧不毁的玉坠和金属饰物,也用大锤砸个粉身碎骨。只听上年纪的人在一旁直嘀咕:“都是真的珍珠玛瑙,可值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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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惊心动魄的,是斗走资派。几十个科局长,八人一排,在十字街口围成方阵,戴着形状怪异的高帽子,有鱼篓形,有烟囱形,有乌纱帽形,有牛鬼蛇神形,有挂破鞋的,有挂大元宝的,有戴画着十二角星钢盔的……真是竭尽污辱、丑化之能事。县长和县委书记是站在大汽车上批斗的。他们被几个红卫兵老鹰别翅般架着双臂,胸前挂着大大的重重的倒写着他们姓名并打上了红叉叉的木牌子。满头蓬乱白发的瘦弱的县长,瘫软的身躯无力地伏在车箱板上,而中等身材微胖的县委书记,因为兼任着武装部长,还穿着一身崭新的军大衣和军棉帽,倒还能昂首挺胸。那时红卫兵已分为“保皇派”和“造反派”了。保皇派的群众就高喊“不准斗解放军”来保护县委书记。造反派就要撕下县委书记的领章和帽徽。保皇派又高叫“撕军装就是反对解放军”。说着说着,两派就动起手来,而动手的目的,就是抢走资派,因为走资派在谁手里,谁就能掌握革命斗争的主动权。那是一场拳棒砖头相加的“准武斗”。我那时正趴在新华书店的墙头上看热闹,吓得连滚带爬地逃回家去。后来听说,县长和县委书记分别被两派抢走,此后两派互相指责对方藏匿了走资派,一天到晚贴大字报辩论,斗得不可开交。p.Z}t*c[

FI xm qP     正因为十字街口地位十分重要,所以也就成了造反两派的兵家必争之地。因为贴大字报争地盘,因为抢传单,因为大辩论,因为开大会,甚至因为文艺宣传演出,不知“文攻武卫”过多少次。有一次,我们正看一派的文艺演出,另一派扛着领袖画像气昂昂地冲过来,大家都得让开,谁敢拦阻,谁就是反对伟大领袖。另一派演得正热火朝天,岂能善罢干休,于是不一会儿,就抬着一尊巨大的石膏领袖像雄纠纠地冲了过来。石膏像更易损坏,于是另一派的宣传队只好偃旗息鼓,饮恨退到灯光暗淡的西边的小十字街口,但锣鼓砸得更响,歌声嚎得更高,想以此来争取革命群众。此时早已深更半夜,人们大半散去,但我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时,还能听到两派宣传队的“革命战鼓震天响”呢!)Yn#`ysy0d(f [
2NF$S:{tjG
    后来十字街口的四角不仅树起了巨大的语录牌和领袖画像牌,而且街中心还建起了一座一二十米高的“忠字塔”,四壁仿写上“林副主席”“四个伟大”的题词,其政治活动中心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这时不仅县里大多数重要活动要在这里举行,就连老百姓结婚,也都以在此举行仪式为无尚荣光。在人们的心目中,十字街口成了革命圣地,它与县城的关系,大致相当于天安门之与北京城。0{2^;@aL!h

N dbi*V _{     随着十年浩劫的终结,十字街口又恢复了商业中心的本来面目,改革开放的东风,更使她焕发出了巨大活力。如今的十字街口,高楼林立,人潮如涌,更是繁华而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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